
貴州消毒餐飲具檢測清洗、消毒、保潔設備設施的大小和數量應能滿足需要(因材質、大小等原因無法采用的除外。)
1.用于清掃、清洗和消毒的設備、用具應放置在專用場所妥善保管。
2.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,與食品原料、清潔用具及接觸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、容器清洗水池分開。水池應使用不銹鋼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制成,不易積垢并易于清洗。采用化學消毒的,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。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。
3.采用自動清洗消毒設備的,設備上應有溫度顯示和清洗消毒劑自動添加裝置。
4.使用的洗滌劑、消毒劑應符合GB14930.1《食品工具、設備用洗滌劑衛生標準》和GB14930.2《食品工具、設備用洗滌消毒劑衛生標準》等有關食品安全標準和要求。
5.洗滌劑、消毒劑應存放在專用的設施內。
6.應設專供存放消毒后餐飲具的保潔設施,標識明顯,其結構應密閉并易于清潔。
7.提供使用集中消毒餐飲具的,應建立索證索票和查驗制度,索取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的營業執照和餐飲具的消毒合格證明,查驗餐飲具包裝、標識是否完整齊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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